我对会发生什么/如何解决冲突存在疑问,假设以下情况:
- 人员 A 对 IP 地址为 X 的服务器具有完全访问权限。
- B 拥有域名 P 的权利。
- 已经创建了一个 DNS 条目,域 P 指向 IP 地址 X,只有人 A 可以删除该设置。
现在,A 和 B 之间可能会发生冲突。B
想要购买自己的服务器 Y,并确保域名 P 链接到 IP 地址 Y。
这种情况该如何处理?可以同时有两个 DNS 条目吗?如果有两个 DNS 条目,规则是什么。
据我所知,域名和服务器是由完全不同的公司“承包”的。
答案1
注册域名的实体对 DNS 命名空间具有控制权。如果 B 注册了域名,则 B 可以控制 DNS 命名空间,并可以将域指向他们想要的任何地方。除非 B 授予 A 访问权限和控制权,否则 A 将无权访问或控制 DNS 命名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