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对 Microsoft Exchange 中的转发规则有疑问。我们有一个支持团队,当客户出现问题时,需要收到短信提醒。
我们的设置如下:
警报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 1 个邮件地址“[电子邮件保护]“。在这个电子邮件地址中,我们有几个规则来过滤掉需要通过短信发送的消息。这些消息,我们转发给”[电子邮件保护]“。
在邮箱里”[电子邮件保护]“我们添加了一条规则,将收到的所有消息转发到手机。但是,这条规则不能正常工作。
如果我们直接发送邮件至“[电子邮件保护]“,则该邮件将被转发,我们会收到短信。如果邮件来自”[电子邮件保护]”,什么也没有发生。消息未被转发。
也许这是微软的设计?转发的邮件不能再次转发到另一个邮箱?有什么想法可以实现所需的行为吗?
我知道我们可以修改规则“[电子邮件保护]“这样我们就可以在过滤规则中添加短信收件人,这样就可以直接转发了。但是接下来我们需要在所有规则(大约 10 条)中添加手机号码,这是我们想要防止的。
有人能建议解决这个问题的方法吗?
提前致谢。
编辑 不幸的是,邮件重定向的次数似乎有限制:
来源:http://technet.microsoft.com/en-us/library/exchange-online-limits.aspx
“邮件重定向次数 根据收件箱规则自动重定向、转发或回复邮件的次数。例如,用户 A 的收件箱规则根据发件人将邮件重定向到用户 B。用户 B 的收件箱规则根据主题行中的关键字将邮件转发给用户 C。如果邮件同时满足这两个条件,则该邮件仅发送给用户 B;不会转发给用户 C,因为只允许一次重定向。在这种情况下,邮件将被丢弃,而不会向用户 B 发送未送达报告 (NDR),表明该邮件未送达用户 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