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标准,可以在电子邮件地址中插入“评论”,例如john(hello @(world!) )@example.com
和john@(my)example.com
直接发送至[email protected]
。
标准规定(第 3.2.2 节):
注释通常用于结构化字段主体中,以提供一些人类可读的信息文本。
但是,添加注释使得解析有效的电子邮件地址变得更加复杂,我很难想到任何此类注释能够实现其他方式无法实现的额外功能的情况。添加注释是否有一些不为人知的历史原因,而现在仅因遗留原因才允许添加注释(因此应不鼓励/弃用),还是它们启用了特定功能(标准似乎建议这样做)?
看来 Thunderbird 会解析这些评论并将其显示在“收件人”字段中(见下图),但这仅适用于发送到特定类型帐户的消息,而且我还没有找到有关此行为的任何文档。
答案1
支持在电子邮件地址内进行评论,主要是为了避免使用不推荐使用的电子邮件地址形式 - 具体来说,“[电子邮件保护](约翰·史密斯)”而不是“约翰·史密斯<[电子邮件保护]>” 可以处理。
这种旧式符号将括号内的内容定义为任意注释,正如这里所指出的,并在 RFC 822 中引用为一般注释约定的一部分:
http://www.freesoft.org/CIE/RFC/822/16.htm
.. 因此,正如您所看到的,原始电子邮件格式源于 1982 年制定的早期 RFC 822 标准,该标准取代了 ARPANET 标准 RFC 733,后者也使用括号作为注释。最终,括号被标准化,但对原始格式的支持仍然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