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我们有一个包含电子邮件地址的用户设置[电子邮件保护](代替真实的电子邮件地址)并且用户已被授予访问共享邮箱的权限。
用户更愿意使用共享邮箱的电子邮件地址作为默认电子邮件地址。
- 如何才能实现这一目标?
- 如果不可能的话,有哪些选择?
答案1
如果这是真正的“共享邮箱”——即当您查找邮箱类型时,它是“共享邮箱”,那么您就无法直接登录。您只能通过用户邮箱访问它。
如果这只是一个“共享”的用户邮箱 - 那么您可以使用该邮箱别名和配置的密码登录。
但是 - 如果他们只是想以“共享”邮箱的身份与他人互动,那么在这两种情况下,这都不是必需的。您可以授予他们不仅通过其帐户访问邮箱的能力,还可以授予他们发送权限,以便他们可以代表邮箱发送邮件。
更新
根据以下反馈 - 据我所知,通过任何服务器或客户端设置都无法实现这一点。可以区分 UPN(用于登录)和主电子邮件地址,因此它们在邮箱上可以不同。但是,您不能将邮箱主电子邮件地址设置为与为共享邮箱配置的地址相同的地址。
在提供的服务器设置之外。客户端可能能够利用 VBA,这样当创建新消息时,它会自动将“发件人”地址更改为共享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