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共享文件夹/收件箱中的邮件时设置默认“发件人”地址?

回复共享文件夹/收件箱中的邮件时设置默认“发件人”地址?

如果您在 Outlook.com 上使用共享文件夹或收件箱(我在这里专门谈论网络邮件),它会自动设置您的电子邮件地址(例如[电子邮件保护]) 作为您回复该收件箱中的邮件时“发件人”字段中的默认地址。您可以轻松点击“发件人”字段将其更改为共享收件箱的地址(例如[电子邮件保护]),但每次回复消息时都必须这样做。无论你有多精通技术或有多警惕,都很容易忘记这一点。

有没有办法配置共享收件箱以使用[电子邮件保护]作为默认的“发件人”地址?这在 Outlook 桌面应用程序中是可行的,但我无法找到在 Outlook 的 Web 邮件中执行此操作的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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