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MIFS 公式不起作用

SUMIFS 公式不起作用

这是我的问题的一个简化示例:

SUMIF 公式

我有两列:类别和小时数。我想计算 A 和 C 的小时数总和。答案应该是 5.1,但它显示 0。如果我仅对 A 或 C 使用 SUMIF 公式,那么它会起作用,但如果我对 A 和 C 都使用它,它会显示 0。我做错了什么?

答案1

要使 SUMIFS 起作用,必须满足所有条件,因此,如果 A 列等于 A 和 C,且没有一列满足条件,则表示求和。您可以尝试:

SUM(SUMIFS(B2:B7,A2:A7,{D2,D3}))或者SUMIFS(B2:B7,A2:A7,D2)+SUMIFS(B2:B7,A2:A7,D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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