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 find 命令更有效?

使用 find 命令更有效?

我对 bash 脚本非常陌生,想知道是否可以运行两个 find 命令,将第一级目录分成两半,并让一个命令作为后台进程运行。这是我的想法,使 find 命令更有效,但我遇到了麻烦,因为我什至不知道这是否是执行它的方式。任何其他尽可能有效地编写查找脚本的建议也是一个优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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