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最好地处理 rpm 规范文件中可能存在也可能不存在的文件:
交付的部分文件是/conf.d/
目录下的示例文件。这些文件安装为conf.d/example.conf
-.预计用户将复制或重命名文件并删除末尾连字符,以便应用程序将使用它。该应用程序使用/conf.d/*.conf
常见的方式。
所有带有或不带有连字符后缀的文件都应该是软件包的一部分,并且具有由 rpm 管理的权限。原始的连字符后缀文件在更新或删除时可能存在也可能不存在。与无连字符后缀的版本相同。
看来两个文件名版本都必须添加到 buildroot 中,但我不确定将某些文件名版本命名为 Ghost 的最佳实践。用户还可以添加自己的conf 文件。是否可以对包拥有的目录中但包不知道的文件强制执行权限?
该conf.d/*conf
策略很常用,但除了忽略用户创建的文件并且在删除时不删除目录(如果存在)之外,我还没有找到任何处理此问题的示例。建议、参考和/或示例将不胜感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