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 LaTeX 软件包 (LPPL 许可) 的作者,正确归因的最佳做法是什么
- 当我从另一个 LaTeX 包(在 LPPL 下发布)复制粘贴并可能修改部分代码时;
- 当我复制粘贴并可能修改 TeX.SX 上的答案中的代码片段时?
社区中是否有处理此类问题的既定方式?在重复使用此类代码片段时,在我的软件包源代码中添加注释是否合适?该注释的措辞是什么?
基本上,我的问题是关于最佳实践模板,而不是法律建议。特别是,如果来源中的评论给出了归属,我想知道以下细节:
- 其中是否提到了原作者,还是只提到了项目?
- 它应该提供原始来源的 URL 吗?
- 复制粘贴部分从哪里开始和结束是否清晰可见?
- 它必须清楚说明我做了哪些修改吗?
或者,简单来说,这样的归因评论应该是什么样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