令我沮丧的是,我了解到如果您与至少一个其他包(即对标签进行操作的包)一起:
使用,则在标签中使用冒号()是不安全的。babel-french
crossreftool
原因是babel-french
使 变为:
主动状态(同样;
和!
和?
)。
因此,我需要在标签中使用不同的字符,而不是冒号,例如
\label{thm:law-large-numbers}
其中冒号将标记对象的类型(定理、定义、方程式等)与标识该类型的特定对象的连字符短语分隔开。
(看babel-french 与 crossreftools 的另一个不兼容问题和babel 和 crossreftools 不兼容?。
问题:
除了连字符 ( -
) 和字母数字之外,哪些字符可以安全地用于标签?
- 时期 (
.
) - 条形字符 (
|
) - 在符号 (
@
)
也就是说,是否存在其他包会使其中任何一个包处于活动状态并因此导致麻烦?
(为了作者在输入和阅读源代码时的方便,我确实喜欢:
,它在视觉上有足够的分离,但不像 那样突兀|
。当然,单个句点很容易输入,但可能没有提供足够的视觉分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