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知道记录格式中没有明确与共同所有权相关的字段。
这种情况肯定经常发生——一方拥有(即注册人)域名,另一方实际运营该网站。就我的情况而言:我的雇主即将向另一家公司授权电子商务网站。我的雇主是该域名的当前注册人。
显然,被许可人应该有权访问域名记录,以便将域名重新指向自己的网络主机、添加/更改名称服务器等、更改管理联系地址、更改整个 MX 记录等。不过,被许可人只是被许可人,而不是实际所有者/注册人。这一点很重要,因为例如,如果被许可人违反许可协议,例如销售我们竞争对手的产品,我的雇主有权终止协议——但如果他们无法重新控制域名,那就没什么价值了。
到目前为止我有几个想法:
依靠我们的注册商提供的“双层”账户权限(大多数其他人可能也会这样做),例如,保留我作为账户的超级用户,将被许可人添加为账户的管理员,这样他们就有了对记录的完全“工作”访问权限;
锁定域名以防止被许可人转让(“状态”字段下的“禁止客户端转让”),但他们可以通过管理员访问权限来更改此设置。
有几次,我们从“专业域名所有者”那里购买了域名,并使用了我们的注册商提供的托管服务,效果非常好。此类服务背后的意图显然是在交易过程中保护买卖双方。针对许可类型交易而非直接变更所有权的服务显然必须以完全不同的方式运作,但我认为也许一个或多个注册商可以提供此类服务。
如果您打算回答“这是法律问题”,请不要回答。这不是法律问题或系统管理员问题,而是业务问题。与许多业务问题一样,它有来自法律、IT 等各个职能部门的多种可能解决方案。法律解决方案体现在许可协议中。系统管理员解决方案针对域名记录的管理细节,以协调双方可能存在冲突的利益,双方(显然)出于不同原因需要访问同一域名记录。
答案1
您的 DNS 注册商是否不允许您为技术联系人设置帐户?大多数注册商都允许,这通常就足够了。
您不必将 DNS 托管在注册商处。您可以将区域的权限委托给其他 DNS 托管服务。然后授予对托管 DNS 控制面板的访问权限,而无需授予对注册商处帐户的访问权限。
答案2
有趣的问题。我认为这更多的是法律问题,而不是技术问题。在我看来,最好的解决方案是让你的雇主保留域名的所有权并将其使用权出租给另一方,而不是试图拥有共同所有权,因为共同所有权总是充满问题。如果我处于同样的位置,我会问律师,而不是系统管理员。
答案3
我也不认为这是一个法律问题。占有占法律的十分之九。如果我购买了域名,那么无论我如何使用它,我都“拥有”它。就我而言,其他人托管域名空间、网站或电子邮件并不意味着任何“所有权”,而我将域名“转租”给另一方也并不意味着任何所有权。对我来说,这是一个业务\技术问题:业务协议允许对域名空间拥有哪些权利,从技术角度来看,如何管理域名空间?我想说,客户可能需要拥有添加\更改\删除 A、CNAME、MX 和 SPF 记录的权利,但不应拥有修改 SOA 或 NS 记录的权利。无论如何,作为注册域名的一方,您始终拥有对域名的最终控制权。
如果我买了一辆车并拥有所有权,那么我可以随心所欲地使用它。我可以将其借出或出租,但我保留对汽车的所有权,并对其最终用途拥有最终控制权。
答案4
我只需让新公司为您提供所有设置,并让贵公司的某个人进行所有必要的更改。除了初始设置之外,他们不需要访问您的任何 DNS 设置。一旦一切设置完毕,就不需要再次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