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已经对“logs”和“cache”目录使用了 chgrp,并使用了 chmod 770,因此分配给该站点的 linux 用户(用于从命令行执行脚本)和用户“apache”都可以读取/写入日志和缓存文件(因为两个用户都属于该站点的组)。
问题是,当其中一个创建文件时,另一个无法写入或删除它。该文件由其创建者拥有,但不属于该组。我认为在父目录中使用 chgrp 是解决方案。
有任何想法吗?
PS:我使用的是 Centos 5.5 和 PHP 5.3
答案1
对目录进行 chmoding setgid ( g+s
) 将使在其中创建的所有文件继承组所有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