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可以在文件复制时保留“所有者”?

是否可以在文件复制时保留“所有者”?

当使用“文件系统任务”执行“操作:复制文件”时,是否可以保留文件的“所有者”属性?

发生的情况:目标文件的“所有者”是运行 SSIS 包的用户。

我想要的是:保留原始所有者作为复制文件的所有者。

答案1

据我了解,复制的文件被视为新实体,因此其所有者将是创建它的用户或进程。有趣的是,已移动文件将保留其所有属性。

如果移动(而不是复制)是一种选择,那么这对您来说应该有用。如果不行,您必须找到一种方法来更改新复制文件的属性。某些复制实用程序(例如 Robocopy)具有允许您保留部分或全部属性的开关。我不太熟悉 SSIS,但也许有一种方法可以调用批处理文件而不是使用本机复制命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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