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的一个 shell 程序中,我想从终端启动一个 xterm 窗口,然后下一次执行的控制权应该转到新打开的窗口(默认情况下,控制权将位于终端中)。如何使用命令行参数来执行此操作(而不是通过将鼠标指针移动到新窗口:))?
答案1
Screen
是一个全屏软件程序,可用于在多个进程(通常是交互式 shell)之间多路复用物理控制台。它允许用户在一个终端窗口管理器中打开多个单独的终端实例。
如果您要从命令行界面处理多个程序以及将程序与终端 shell 分开,则屏幕应用程序非常有用。它还允许您与其他用户共享您的会话以及分离/附加终端会话。
apt-get install screen
(基于 Debian 的系统)
yum install screen
(基于红帽的系统)
参考:http://www.howtoing.com/screen-command-examples-to-manage-linux-terminals/
答案2
如果您想打开一个新的 xterm 并在该窗口中运行一系列命令,您可以使用该-e
选项。如果您希望 xterm 在执行命令后保持打开状态,则可以包含该-hold
选项。
例如:
xterm -hold -e 'pwd; 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