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遍历文件夹”和“执行文件”是合并权限?

为什么“遍历文件夹”和“执行文件”是合并权限?

NTFS 目录的高级权限对话框列出了其中一项权限“遍历文件夹/执行文件”。

对我来说,这似乎是两个独立且完全不相关的概念。

有人能提供理由/解释为什么将这两个概念合并为一个权限吗?当然,官方文档是最好的,但我会采取有根据的猜测。

答案1

从文件系统的角度来看,进入目录类似于执行,或者激活它。

这显然是一种惯例(目录并非真正被“执行”),可能源于 Unix 上传统文件系统标志/权限的不足(其中“x”标志代表“目录进入”和文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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