邮件错误 550 超出最大行长度(RFC 5322 2.1.1)

邮件错误 550 超出最大行长度(RFC 5322 2.1.1)

我有一个包含几个域名的经销商托管帐户。我们的一位客户最近抱怨电子邮件未发送。他们收到错误“ 550 Maximum line length excxeeded (RFC 5322 2.1.1)”。

经过一番谷歌搜索,我发现最大长度只能包含 998 个字符(+ 换行符)。检查电子邮件的 .eml 文件后,我发现两行每行都包含超过 1000 个字符。所以,问题确实出在这里。

不过,我尝试联系我的托管服务提供商,并尝试确定问题在架构层面上的具体位置以及如何预防。但他们自己似乎完全不知道(或者不想承认)。

我们的客户遇到了问题,使用了一个非常特殊的软件(博文软件) 他们在这里管理电子邮件并从中发送电子邮件。Bouwsoft 使用我们的经销商托管电子邮件服务器的 IMAP 设置来提取邮件并发送电子邮件。因此,一切都通过经销商邮件服务器进行。

因此,主要问题归结为:将电子邮件中的长行拆分为不超过 1000 个字符是我们托管服务提供商的邮件服务器的责任吗,还是这是发送电子邮件的软件(此例中为 Bouwsoft)的责任?

提前致谢!

答案1

创建和提交电子邮件的软件负责确保其符合所有相关标准,例如不要有过长的行。邮件服务器有理由抱怨,因为软件没有这样做。

邮件服务器对此无能为力(或不应为之)。这是创建要修复的消息的软件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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