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个程序员要求您将 ProjectA 设为 UNIX 服务器上的组目录,允许他们在该目录下创建文件以方便协作工作,但只有文件的所有者或 root 才允许重命名或删除该文件存放在该目录下。这是实现此目的的正确命令 (chmod g+t ProjectA) 吗?如果不是,正确的答案是什么? (ProjectA原来的权限是766),假设这些程序员都在同一个UNIX组呢?
答案1
权限应该是g=rwxt
.组中的每个人都需要能够读取和写入该目录。然后粘性位表示文件只能由具有文件写入权限的用户删除/重命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