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MTP 服务器通常是否必须从客户端-服务器会话复制 MAIL FROM?

SMTP 服务器通常是否必须从客户端-服务器会话复制 MAIL FROM?

在 (STMP) 服务器到 (SMTP) 服务器通信期间,SMTP 服务器是否通常必须从客户端-服务器会话中复制 MAIL FROM?我明确检查过,某些邮件提供商的服务器确实表现出这种行为,但这似乎不是强制要求https://datatracker.ietf.org/doc/html/rfc5321。另外,我不知道这种做法有多流行(如果它不是一种标准的话)。

更新得更具体一些:我主要感兴趣的是非常常见的电子邮件信息,个人对个人,两个不同服务器上的域。

答案1

服务器有义务保持返回路径畅通,最简单的方法是复制原始MAIL FROM:地址并在传出 SMTP 传输中重新使用它,但这不是满足该要求的唯一方法。

通常他们会这样做,但有些服务器会采取其他行动,比如部署英美电视台脊髓灰质炎病毒或其他形式的维普资讯

因此,可以安全地预期发往所谓发件人的电子邮件将到达负责创建该邮件的实体,但可能通过一个或多个中间人恢复先前的 SMTP 发件人地址

答案2

RFC 5321, 3.3告诉了什么是MAIL FROM:<reverse-path>

第一个或唯一一个参数的部分<reverse-path>包含源邮箱(在“ <”和“ >”括号之间),可用于报告错误(参见第 4.2 节有关错误报告的讨论)。

发起者字段在 Internet 邮件格式标题中(RFC 5322, 3.6.2)有更具体的目的来区分作者(From:)和负责实际传送讯息的代理Sender):

例如,如果秘书要为其他人发送消息,则秘书的邮箱将显示在“ Sender:”字段中,而实际作者的邮箱将显示在“ From:”字段中。

RFC 5321信封发件人仅具有技术目的。邮件转发邮件列表重写以MAIL FROM匹配转发域/服务器或邮件列表操作员的场景。这有两个好处:

  • 错误报告将返回至邮件列表操作员,其应负责从列表中删除错误的地址。
  • 重写信封发件人不会破坏原始域的 SPF 策略(Shevek(2004):发件人重写方案)。

另一方面,这种做法有点违反RFC 5321,3.7.5

3.7.5. 网关中的信封

类似地,当将消息从另一个环境转发到 Internet 时,如果外部环境提供了错误消息返回地址,网关应根据该地址设置信封返回路径。如果外部环境没有等效概念,网关必须选择并使用最佳近似值,并以消息发起者的地址作为最后的默认选项。

我不认为这是一个问题,因为 SMTP 协议尚未更新(除了 SMTP 521 和 556 回复代码,RFC 7504) 自 2008 年以来一直存在,但包括电子邮件伪造预防在内的实践已发生了变化。

答案3

MAIL FROM:<reverse-path>正如参数名称暗示的那样,如果服务器需要“发回”电子邮件(例如错误或其他问题),则使用此参数,并且不需要与原始电子邮件的发件人相同。

许多服务器会验证此字段,并将其用于垃圾邮件,但对此没有任何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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