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交到软件中心的应用程序必须从 /opt 目录运行吗?

提交到软件中心的应用程序必须从 /opt 目录运行吗?

我读过这个问题,但我还是更加困惑了。

我不清楚应用程序是否必须位于 /opt 中或 /opt 之外 :$

那么我可以使用/usr吗?如果应用程序在/usr上,它会被拒绝吗?

答案1

您可能会对这些语言感到困惑;它们的意思都是一样的,即:

"run out of" == "run in" == "installed in" (all in /opt)

例外情况是:

  • 允许使用中的标准文件/usr/share/doc/<packagename>,例如copyrightchangelogexamples
  • .desktop 文件安装在标准位置/usr/share/applications,但必须在其名称中添加前缀extras-。例如:extras-foobar.desktop对于名为福巴
  • 镜头和瞄准镜安装在标准位置,但必须extras-在其名称中添加前缀。例如:extras-unity-lens-foobar.lens对于名为unity-lens-foob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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