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复制的 rm 可执行文件无法在另一台 Linux 机器上运行?

为什么复制的 rm 可执行文件无法在另一台 Linux 机器上运行?

我已将 rm 可执行文件从我的机器“/bin/rm”复制到另一台 Linux 机器,该机器恰好很小,以至于不包含 rm 命令。当我尝试执行 rm 命令时,出现以下错误:

/bin/rm: /bin/rm: 1: Syntax error: "(" unexpected

为什么行不通?我如何将 rm 功能“添加”到此框中? (这个盒子也没有安装包管理器。)

答案1

rm是一个二进制文件,因此依赖于体系结构。仅当您从相同的体系结构复制并安装了相同的所需库时,它才有效。

或者,您可以从以下位置编译它:源代码或安装二进制包。在 Debian 系统中,它是包裹

如果您已经有一个二进制文件并想了解其架构、用途fileobjdump命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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