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遵守本指南向软件中心提交申请?

如何遵守本指南向软件中心提交申请?

我正在阅读Ubuntu 开发者计划协议用于向软件中心提交应用程序并遇到以下条款:

3.1 您必须首先测试您提交的应用程序,以确认它们与所有当前支持的 Ubuntu 版本兼容(如您提交之日 Canonical 网站上所列),并且您的应用程序必须符合发布政策。

这是否意味着我必须安装 Ubuntu 8.04、10.04、10.10、11.04 和 11.10 的 32 位和 64 位版本?如果是这样,那么10Ubuntu 的安装——这真的可行吗(即使使用虚拟机)?

或者,有人有建议在不实际安装每个版本的情况下测试应用程序吗?也许某种chroot工具?


编辑:我已开始设置chroot编译和测试应用程序的环境。这是否被视为测试并因此满足许可协议的要求?

答案1

该条款旨在告知您,开发人员,确保您的应用程序在受支持的 Ubuntu 版本上运行是您的责任(使用该术语的义务)。您没有强制在所有版本上进行测试,但最好确保它能在最新的 Ubuntu 版本和之前的版本上运行。

就软件中心和付费应用程序而言,您应该测试 11.10、11.04 和 10.10。如果您愿意,您始终可以选择仅支持最新版本,只需在提交应用程序时告知审核人员该要求即可。

对于 ARB 应用程序(FLOSS 应用程序),您需要确保与所有受支持的版本兼容。

我希望这有助于更好地澄清这些术语。

答案2

回答你的第一个问题,这是可行的,尽管耗时。你可能已经读过:

常规 Ubuntu 版本支持 18 个月。之前的 Ubuntu LTS(长期支持)版本在桌面上支持 3 年,在服务器上支持 5 年。从 Ubuntu 12.04 LTS 开始,LTS 版本将在桌面和服务器上都支持 5 年。-https://wiki.ubuntu.com/Releases

所以,是的,自 2011 年 11 月起,你必须使用

  • 8.04(服务器版)
  • 10.04
  • 10.10
  • 11.04
  • 11.11

使用虚拟机是一种方法。另一种方法是下载每个版本的 LiveCD 的 .iso 文件,然后使用引导加载程序为每个 .iso 创建一个条目。您可以找到说明这里添加在/etc/grub.d/40_custom内核升级后仍能继续存在的条目。

请注意,“版本”并不意味着架构。您不需要在 32 位和 64 位架构上进行测试,因此您只需运行 5 个测试,而不是 10 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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