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个文件夹,里面有我工作项目的文件。我几乎每天都会把它从台式机移到笔记本电脑,然后再移回来,这取决于我当时在哪台机器上使用它。移动过程非常简单:我将文件夹压缩,放在 USB 上,然后转到目标机器,将旧文件夹移到回收站,并从 ZIP 存档中粘贴新文件夹。
但是最近当我将其移动到回收站时,我收到消息“您想永久删除此文件夹吗?”然后是“该文件夹包含名称对于回收站来说太长的项目。”
我不知道我做了什么,因为之前没有显示过该消息?
附言:我更喜欢将旧文件夹保留在回收站中,以防以后需要撤消某些操作。
答案1
答案2
简单有效的解决方案:重命名文件和文件夹以缩短。然后删除。只需这样做,它就有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