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曾与一位同事发生过争论,他坚持认为域名完全由数字组成应该无效。但实际上,它们存在并且在我尝试过的任何顶级域名下都能完美运行,而且我还没发现任何 DNS 或 Web 服务器在处理它们时会指出问题。
(只需查看反向 DNS,in-addr.arpa,如果没有仅数字标签,它将完全不起作用)
到目前为止,实践/现实情况是这样的。从理论上讲,我也没有看到任何可以将纯数字标签从 DNS 中排除的东西。因此,唯一能让我的同事接受他的观点的点是一些奇怪的标准定义。现在我正在寻找那个。
我偶然发现RFC 1035,其中 2.3.1 节可以这样解释,不建议在子域名中仅使用数字,只需在前面使用字母的数字即可。
在众多更新的 RFC 中,哪一个包含了更为自由的命名方法,或者是否真的没有关于此问题的更新?
如果这份 1987 年的 RFC 是有关该主题的最新文件,那么可以得出结论,事实上,地球上的任何 TLD 注册机构都在忽视有关其主要业务的最新 RFC。我觉得这很难令人相信。
答案1
看着那(这RFC2181,“DNS 规范说明”,第 11 节“名称语法”:
DNS 本身对可用于识别资源记录的特定标签只有一个限制。该限制与标签和全名的长度有关。任何一个标签的长度限制在 1 到 63 个八位字节之间。完整域名限制为 255 个八位字节(包括分隔符)。零长度全名定义为表示 DNS 树的根,通常写为并显示为“。”。除了这些限制之外,任何二进制字符串都可以用作任何资源记录的标签。
…
DNS 协议的实现不得对可使用的标签施加任何限制。特别是,DNS 服务器不得拒绝为某个区域提供服务,因为该区域包含某些 DNS 客户端程序可能无法接受的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