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Windows 中,您可以使用 ctrl + shift + 左/右箭头键的组合将当前光标位置移动到光标当前所在单词的开头或结尾。OS X 中是否有可以执行相同操作的键盘组合?
答案1
是 Alt-Left/Right。虽然我不明白 Ctrl-Shift-Left/Right 是什么意思。除了移动光标外,它还可以选择文本。
答案2
除了 option/alt-左箭头和右箭头之外,OS X 上的大多数文本字段也接受 emacs 键绑定,因此 control-a 会将光标移动到行首,control-e 会移动到行末,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