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创建了一条规则,将所有从“[电子邮件保护]"复制到指定文件夹。
然而规则运行后什么都没发生,我觉得它似乎无法识别我收件箱中的发件人。规则中将发件人列为“无回复”,我相信这是从我的全局地址簿中获取的,因为该特定电子邮件就是这样列出的(名字 =“无”和姓氏 =“回复”)。
我有关于移动来自某些发件人的电子邮件的其他规则,它们都运行良好,并且不会在规则管理器中将发件人的电子邮件地址显示为我的全局地址簿中的名字和姓氏,而是将其显示为正确的电子邮件地址(如果这很重要的话)。
我尝试在 Google 上搜索这个问题,但只得到“Outlook 规则不起作用”和“如何创建 Outlook 规则”的结果。
答案1
我也遇到了这个问题,现在我设法解决了这个问题,通过在我的本地联系人地址簿中创建一个联系人,该联系人的电子邮件地址作为“电子邮件地址”和“显示名称”。
设置规则时,我使用本地联系人地址簿来选择电子邮件发件人,而不是全局地址簿。
这样做可以将原始电子邮件地址保留在规则中,这样我至少可以手动运行它。我仍然需要检查它在自动触发时是否会起作用,但它已更新到服务器并且不会显示为客户端规则,所以充满希望。
答案2
不要使用“发件人”选项,而要使用“发件人地址中包含指定词语”选项。粘贴发件人的电子邮件地址,例如。[电子邮件保护]进入“特定词语”字段。然后应用规则并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