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已经为一个文件设置了不可变属性,在删除该文件之前不应更改该文件(该文件是虚拟机的备份映像)。看来该文件也不能被硬链接,即不能重命名。
事情就应该这样吗?与缺乏写入权限的文件相比,其行为完全不同。我找不到提供详细信息的手册页。
以防万一:出现问题的文件系统是 OCFS2。
答案1
这是一个特点。看man chatt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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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i”属性的文件无法修改:无法删除或重命名,无法创建到该文件的链接,无法修改该文件的大部分元数据,并且无法以写入模式打开该文件。只有超级用户或具有该能力的进程
CAP_LINUX_IMMUTABLE
才能设置或清除该属性。
给定文件可以有多个不可变的硬链接:首先创建链接,然后使其中一个不可变;它们都将变得一成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