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什么时候可以为文档创建自己的缩写?

我们什么时候可以为文档创建自己的缩写?

在一篇论文中,可能会有几位作者的作品在文献中被经常引用。如果名字有点长,我注意到有些论文会使用缩写,完整引用一次(例如 Percival & Walden 1993),然后他们会说“PW1993”或其他格式。

这种缩写允许吗?如果允许,这种缩写的标准写法是什么?

对于期刊文章中经常使用的其他长词,是否有任何缩写形式的惯例?

答案1

如果你不遵循特定的风格,你可以做任何你喜欢的事情,问题在于你的读者是否乐意跟随你:关键是在参考文献列表中查找引用应该没有问题。

您给出的两个引文关键词:“Percival & Walden 1993”和“PW1993”来自两种不同的引文风格,我从未见过它们一起使用:我认为存在混淆的风险。单独使用简短形式就足够了,您可以考虑使用它,尽管它不如较长的形式灵活,但可以在引用时讨论作者,例如,在 Percival & Walden (1993) 的研究中,140 名受试者...... 关于作者-日期的一点:一定要确保作者和日期在参考文献列表中一起出现;如果日期被埋在参考文献条目的中心某处,这会给读者带来不必要的困难。

如果你真的在乎空间,可以考虑数字引用,其中引用只是按出现顺序排列的数字。它用于以下期刊:自然科学非常节省空间。但是,当参考文献列表很长时,对读者来说就不太友好了,而且通常的趋势似乎是引用键越长越好。

在人文学科中,基于注释的引用是常规做法,即给出完整的引用(可能是脚注,也可能是有关引用的附加材料,例如简短的引文),之后的引用将采用简短形式,由作者姓氏和不超过三个用于标识作品的标题单词组成。因此,这种引用方式通常称为作者-标题引用,是一种引用样式的例子,它确实缩短了后续引用,但它仍然不如作者-日期系统经济实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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