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行 65-75 个字符对我来说更容易阅读,但边距较大

每行 65-75 个字符对我来说更容易阅读,但边距较大

我有一份文档,左右边距为 1.8 英寸,这允许我遵守每行 65-75 个字符的规则,这被认为是人眼扫描的最佳行长。LaTeX 的创建者 Leslie Lamport 在此页面上提到了这一点:https://haroldpboas.gitlab.io/courses/math696/LaTeX-customizing-page-layout.html

我的文档使用 11pt 的 Charis SIL 字体,其大小几乎与 12pt 的“Times New Roman”相同
。也许 Charis SIL 略小,但 Charis 的易读性很好地弥补了尺寸差异。

问题是 A4 纸的左右边距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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