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正在从头开始设置我的第一台服务器,由于我对此完全是新手,所以我不确定我是否做得对。
我有一个网络公开文件夹/var/www
,因为我需要每个人都可以访问它,并且可以由组和所有者写入,所以我将它的权限设置为 774。
事情应该是这样设置的吗,还是我做错了什么?
答案1
一般规则是给予用户尽可能少的权限/特权。文件夹权限通常应该是755
(不提供w
给组)或775
(提供w
给组)。
在您的情况下,774
由于 Web 服务器进程不是所有者也不是其组的成员,因此可能不足以访问该文件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