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遇到了一种情况,正在努力解决,但并不完全确定如何解决。
情况如下:
我有一个域名,假设是sub.otherdomain.com
,我想在该域名上设置电子邮件地址,并另外设置一条 A 记录。我不拥有这个域名,但该域名的所有者已设置一条CNAME
记录以指向我的一个域名(假设是customer.mydomain.com
)
我的理解是,设置一条CNAME
记录将导致 的所有记录查找都sub.otherdomain.com
使用 上定义的记录。对于我设置的记录,customer.mydomain.com
这似乎工作正常,但记录似乎没有正确通过。A
MX
CNAME
综上所述,存在以下记录:
sub.otherdomain.com
CNAME customer.mydomain.com
客户.mydomain.com
A xxx.xxx.xxx.xxx
MX (mx details)
我的假设是,发送到[电子邮件保护]将使用MX
来自的记录customer.mydomain.com
。情况不是这样吗?
答案1
查看http://www.ietf.org/rfc/rfc1123.txt
发件人 SMTP 在 MAIL 和 RCPT 命令中发送的域名必须已“规范化”,即它们必须是完全合格的主体名称或域文字,而不是昵称或域缩写。规范化名称要么直接标识主机,要么是 MX 名称;它不能是 CNAME。
答案2
是的,这应该可行。来自RFC 5321:
在 SMTP 中使用域名时,只允许使用可解析的完全合格域名 (FQDN)。换言之,允许使用可以解析为 MX RR 或地址(即 A 或 AAAA)RR(如第 5 节所述)的名称,以及其目标可以解析为 MX 或地址 RR 的 CNAME RR。
和:
查找过程首先尝试查找与名称关联的 MX 记录。如果找到 CNAME 记录,则将结果名称作为初始名称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