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在 DHCP 中使用 FQDN 作为 DNS 服务器选项?

为什么在 DHCP 中使用 FQDN 作为 DNS 服务器选项?

我见过多个 DHCP 服务器的默认配置,其中 FQDN 设置为 DNS 服务器选项。这是否意味着一个自相矛盾的问题,或者说 DNS 服务器需要位于每个客户端的 hosts 文件中?

来自 debian 6 中的 dhcp3-server 的示例:
option domain-name-servers ns1.internal.example.org;

我知道使用 DNS 名称很方便,因为它只是一个需要更改的 A 记录,并且可以根据需要进行负载平衡,但我不知道客户端如何解析该名称。

为什么人们在 DHCP 中使用 FQDN 作为 DNS 服务器地址?

答案1

服务器应该解析名称,然后将结果 IP 发送给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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