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收件人有共享邮箱时删除收件人的传输规则

当收件人有共享邮箱时删除收件人的传输规则

我们有一个共享邮箱,称为应付账款,Bill 和 John 都可以访问。

我们的用户有一个坏习惯,就是将电子邮件发送到应付账款共享邮箱,同时将 Bill 和 John 添加到他们的电子邮件中(收件人或抄送)。

是否可以创建一条规则将 Bill 和 John 从这些电子邮件中删除,但仍允许电子邮件按需要流入应付账款共享邮箱?

显然,Bill 和 John 仍然需要能够接收电子邮件,只是当用户还包含应付账款时则不能。

答案1

当然可以。您必须添加传输规则,检查收件人和抄送人的电子邮件地址,如果其中包含 2 个用户和主要电子邮件地址,则电子邮件将从这两个地址中删除。如果您仍然遇到这种情况,因为这个问题有点旧,请告诉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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