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buntu 附带程序的 GPL 归属

Ubuntu 附带程序的 GPL 归属

如果这个问题已经被问过或者在文档中说清楚了,我很抱歉,但我找不到答案。

我正在使用 Ubuntu 服务器运行程序,我的程序有一个许可页面,我可以在此页面上进行我所安装程序的许可证所需的归属。默认情况下,Ubuntu 安装了许多程序,我想知道我是否可以只为 Ubuntu 进行归属,还是需要单独对数十个程序进行特别确认。

有人知道这是否有官方明确规定吗?或者是否有一些非官方但普遍接受的做法?

我想给予应得的赞扬,但我也觉得列出组成 Ubuntu 的每个程序似乎有些过头了。我当然列出了我自己安装的程序,这个问题只关注安装 Ubuntu 时附带的程序。谢谢你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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