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工作组使用 Linux 服务器上的共享目录,该目录设置为组可写(和组可执行)。用户既可以通过 Linux 计算机的 NFS 访问此目录,也可以通过 Windows 计算机的 SMB 访问此目录。
有时,用户会在此共享文件夹内创建一个新的子目录(这是可以的),但此子目录通常不是组可写的。有没有办法让我(作为超级用户)强制所有创建的子目录(无论如何)始终获得组可写标志?
我目前所做的是偶尔递归 chmod g+w,但如果首先使用正确的权限创建子目录,那就更好了
我的工作组使用 Linux 服务器上的共享目录,该目录设置为组可写(和组可执行)。用户既可以通过 Linux 计算机的 NFS 访问此目录,也可以通过 Windows 计算机的 SMB 访问此目录。
有时,用户会在此共享文件夹内创建一个新的子目录(这是可以的),但此子目录通常不是组可写的。有没有办法让我(作为超级用户)强制所有创建的子目录(无论如何)始终获得组可写标志?
我目前所做的是偶尔递归 chmod g+w,但如果首先使用正确的权限创建子目录,那就更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