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无法从计算机中删除文件。每当我尝试删除它时,都会出现以下消息:“您指定的文件名无效或太长”。除了启动 Linux Live Disc 并安装 Windows 驱动器并通过 Linux 删除它之外,还有其他方法可以删除该文件吗?
答案1
呃……用 WinPE live USB 启动???这里不是开玩笑……但确实是最快的解决方案。问题是系统无法识别文件名。
或者....也许您可以使用 DOS 文件名???您知道那是 8.3 格式吗?
类型:
***del Really~1.exe***
在 dosbox 中,或者输入
***cmd /k del Really~1.exe***
在 Runbox 中,如果您的文件名是“文件名好长啊.exe”
如果这不是名称,则从其上下文菜单中获取该文件的属性。
除了这两个我什么都没有。我感觉你已经删除了它,所以我们永远不会知道我是否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