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新开始对每个定理进行方程编号

重新开始对每个定理进行方程编号

如何让公式编号在每次证明后重新开始?一种替代方法是使用

\numberwithin{equation}{theorem}

但它显示章节和定理编号,如 (5.5.1)。我希望编号不包括章节和定理编号,因此它只显示 (1) 而不是 (5.5.1)。

答案1

添加

\renewcommand\theequation{\arabic{equation}}

去掉前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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