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改和声明文档部分内容的字体而不更改默认字体

更改和声明文档部分内容的字体而不更改默认字体

这可能是一个愚蠢的问题,但我对如何为一个句子/段落声明字体感到非常困惑。

我发现的解决方案是使用 {\fontfamily{ppl}\selectfont ... } 然而,我不确定它们每个(即 \fontfamily; {ppl}; \selectfont)到底是什么,而且,在 \gegin{document} 之前我需要调用哪些包。

此外,我现在正在编写一份报告,为此我使用了 arev 包,即 \usepackage{arev}。因此,如果我现在使用不同的 fort 包,它会删除我文档其余部分中的“arev-default”,对吗?

有人可以解决我的困惑吗?

谢谢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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