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begin{cases} $ {x_1}^{(1)} =1,25 + 0,25 \cdot 0,68 - 0,375 \cdot 0,89 = 1,09$ \\${x_2}^{(1)} = -1,2 \cdot 1,1 + 0,3 \cdot 0,89 = - 0,71 $ \\ ${x_3}^{(1)} = 2+ 0,4 \cdot 1,1 -0,6 \cdot 0,68 =2,03$
\end{cases}
\]
为什么会出现这个错误?我也尝试过很多不同的写法,比如使用$$ ... $$
,但还是不行。应该怎么写呢?
答案1
在 LaTeX 中,您可以使用\[
或$
标记方程的开始,也可以使用\]
或$
标记方程的结束。您不需要在方程中反复写下它,只需在开始和结束时写下即可。此外,如果您想知道\[
和之间的区别$
,前者将方程放在下一行的中间,而后者将其保留在文本行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