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选终身租约”和“有效终身租约”有什么区别?首选租约有什么意义?为什么不直接使用有效终身租约?谢谢。
答案1
我见过的最好的解释是在RFC 4862(您稍后应该完整阅读):
IPv6 地址被租借给接口一段固定(可能无限)的时间。每个地址都有一个关联的生命周期,指示地址与接口的绑定时间。当生命周期到期时,绑定(和地址)将变为无效,并且地址可能会被重新分配给 Internet 上其他位置的另一个接口。为了妥善处理地址绑定的到期,地址在分配给接口时会经历两个不同的阶段。最初,地址是“首选的”,这意味着它在任意通信中的使用不受限制。后来,地址变为“弃用”,因为预计其当前接口绑定将变为无效。当地址处于弃用状态时,不鼓励使用它,但并不严格禁止。新的通信(例如,打开新的 TCP 连接)应尽可能使用首选地址。弃用的地址应仅由已使用该地址且难以在不中断服务的情况下切换到另一个地址的应用程序使用。
这些术语的定义也很有启发性:
临时地址 - 在分配给接口之前,需要验证其在链路上的唯一性的地址。临时地址在通常意义上不被视为分配给接口。接口会丢弃接收到的发往临时地址的数据包,但会接受与临时地址的重复地址检测相关的邻居发现数据包。
首选地址 - 分配给接口的地址,上层协议对其的使用不受限制。首选地址可用作从接口发送(或发送到接口)的数据包的源(或目标)地址。
弃用地址 - 分配给接口的地址,不鼓励使用,但不禁止使用。弃用地址不应再用作新通信中的源地址,但从弃用地址发送或发送到弃用地址的数据包将按预期交付。在切换到首选地址会给特定上层活动(例如,现有的 TCP 连接)带来困难的通信中,弃用地址可以继续用作源地址。
有效地址 - 首选地址或弃用地址。有效地址可能显示为数据包的源地址或目标地址,并且 Internet 路由系统应将发送到有效地址的数据包传送给其预期接收者。
无效地址 - 未分配给任何接口的地址。有效地址在其有效生存期到期时变为无效。无效地址不应作为数据包的目标地址或源地址出现。在前一种情况下,Internet 路由系统将无法传送数据包;在后一种情况下,数据包的接收者将无法响应数据包。
首选生存期 - 有效地址被首选的时间长度(即,直到弃用为止的时间)。当首选生存期到期时,该地址将被弃用。
有效生命周期 - 地址保持有效状态的时间长度(即直到失效为止的时间)。有效生命周期必须大于或等于首选生命周期。当有效生命周期到期时,地址将变为无效。
尤其是对于 DHCPv6,客户端应在首选生存期结束之前尝试续订租约,但如果无法这样做,则该地址将被弃用(如果客户端没有首选地址,则可以继续使用该地址),直到有效生存期结束。因此,例如,具有现有地址的客户端可以在短暂的 DHCPv6 中断期间继续通信。它们还可以完成可能比首选生存期更长的长时间运行的连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