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正在尝试将笔记本电脑文件夹的位置Desktop
从一个位置移动到另一个位置。
我忘记了如何操作,因此我没有通过“属性”中的“位置”选项卡更改位置,而是将文件移动到新位置,然后删除“桌面”目录并创建一个新目录。然后我意识到我做错了。
没有选项可以将我的新“桌面”文件夹更改为适当的特殊桌面文件夹,以便文件显示在桌面上并像桌面文件夹一样处理。我想我需要做的是找到一种方法来恢复资源管理器中的规范桌面文件夹?
- 恢复已删除的默认文件夹- 这个问题建议这个帖子在另一个网站上,但有关恢复桌面的部分链接到一些 .zip 文件,我不愿意盲目尝试。
答案1
尝试以下选项:
- 转到
C:\Users\<username>
并查看Desktop
文件夹是否存在。如果存在,则通过右键单击 -> 属性 -> 位置方法将其移动到新位置。 - 如果您在那里找不到您的桌面文件夹,请尝试转到
shell:Desktop
(从资源管理器地址栏或开始菜单搜索字段)。如果可行,请按上述方式移动它。 - 检查回收站,看看你删除的桌面文件夹是否还在。如果还在,就恢复它。
- 如果以上所有选项均失败,请尝试以下操作:
- 打开
regedit
- 导航
HKEY_CURRENT_USER\Software\Microsoft\Windows\CurrentVersion\Explorer\User Shell Folders
- 在右侧窗格中找到名为
Desktop
- 转到它指向的文件夹并将其移动到新位置
- (或者,直接编辑条目以指向您的新位置,然后注销并重新登录以使设置生效)
- 打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