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案1
我现在知道哪里出了问题——不要使用“标题”类型的交叉引用,而是使用“编号项目”类型的交叉引用。
解释:当使用类型为“标题”的交叉引用时,书签的焦点是标题的字符,因此当我们删除所有标题字符时,书签就消失了。但当使用类型为“编号项”的交叉引用时,书签的焦点是行。
因此,解决方案是,如果您不小心使用了类型为“标题”的交叉引用,则必须重新创建类型为“编号项目”的交叉引用。
还有一种情况是,当您在文件上创建交叉引用,并将该交叉引用粘贴到新文件时,您会收到错误!未找到引用源。
解决方法是复制旧文件中交叉引用的标题(因此书签也会被复制)并将其粘贴到新文件中。然后在新文件中更新交叉引用,错误就会消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