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存在标准或 RFC 规定 NS 记录不应指向区域顶点(在父区域中使用适当的胶水)?
例如:
test.test. IN NS test.test.
test.test. IN A 192.0.2.1
答案1
您当然可以创建名称为区域名称(顶点)的名称服务器,这种方法有效,而且有人使用。没有特别的理由禁止这样做,因此我认为您找不到禁止这样做的 RFC,因为从技术上讲,这样做本身并没有什么问题。
但是,至少要预料到一些令人费解的事情。这样做会让您暴露在注册中心和注册商的许多错误中,这些错误会错误地拒绝接受具有此类名称的名称服务器,并且请记住,就像任何胶合一样,您需要根据需要在注册中心更新 IP 地址(DNS 错误的常见情况,这表明尽可能避免使用此类胶合),并且在更新此特定域时会遇到更多困难。
简而言之,由于我认为这些设置的好处不多,而且可能存在很多缺点,因此我建议除了进行本地测试或成为 DNS 的绝对大师之外,最好避免使用它们。和域名管理。
然而,本文提到的主题是有关 DNS 的最新标准化文档,又称RFC 8499, 像这样:
- 域内:用于描述名称服务器的修饰符,该名称服务器的名称从属于 NS 资源记录的所有者名称或(很少)与所有者名称相同。域内名称服务器名称需要具有粘合记录,否则名称解析会失败。例如,“child.example.com”的委托可能具有“域内”名称服务器名称“ns.child.example.com”。
注意(强调我的):“或(很少)与 NS 资源记录的所有者名称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