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公共文件夹中的邮件时更改默认发件人地址

回复公共文件夹中的邮件时更改默认发件人地址

我有一个公共文件夹,里面有我需要回复的邮件。回复时我可以选择 2 个不同的电子邮件地址。问题是我永远不需要从默认地址发送。每次回复电子邮件时我都需要更改“发件人”电子邮件。是否可以更改默认的“发件人”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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